华菱钢铁:阳向宏任职湖南钢铁总经理按《公司法》:钢铁公司

金融界2月17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华菱钢铁提问:公司原副总经理阳向宏于2024年4月1日在控股股东处担任总经理,并在同年12月23日辞职钢铁公司 。想请问一下,在这段2024年4月1日至12月23日期间,阳向宏的任职情况是否算呢?请问上市公司高层在控股股东任职总经理,是否需要交易所或者证监会豁免?

公司回答表示:2024年6月20日,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人事任命安排,阳向宏先生任湖南钢铁总经理职务,总经理的任职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钢铁公司 。2024年12月阳向宏先生辞任华菱钢铁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会完成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秘书的变动程序并公告,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据了解,2024年6月20日至12月23日期间,湖南钢铁积极与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沟通汇报湖南钢铁及下属上市公司华菱钢铁的人事安排,待获得同意按规定推进聘任程序。阳向宏先生在此期间的任职为暂时性过渡期的安排。

来源:金融界

本站内容来自用户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删除。联系邮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链接:http://www.fsycgt.cn/post/122.html

友情链接: